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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空军招飞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2008-4-8 14:54:26 【字体:小 大】

各普通本科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空军招飞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空军招飞工作局南京选拔中心(以下简称南京选拔中心)的最新通知,大学生招飞的选拔范围从原来指定有招飞任务的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二学生扩大到面向所有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大学本科二年级学生(音乐、体育、美术等特殊专业除外),现将有关选拔事项通知如下:

    1.南京选拔中心定于4月22日在南京对符合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大学生进行补充选拔。学生应对照空军选拔大学生飞行学员自荐条件中所规定的年龄条件、身体条件、心理品质条件、政治条件,符合选拔飞行学员的基本条件者志愿参加招飞选拔的检测。

    2.参检学生须携带学生证及院校证明,着运动鞋(胶鞋、旅游鞋均可),于4月21日17:00前到南京市珠江路东大影壁16号南京选拔中心报到。

    3.检测工作检采取一次性上站的办法,不收检测费,合格者按规定报销旅差费,不符合条件者车旅费自理。

    4.有关具体事宜可直接咨询南京选拔中心计划科,电话:025-80875437。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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